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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號:

        330B001/2022-09647

      • 發布機構:

        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2022-07-08

      •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 發文字號:

        錢政發〔2022〕16號

      •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統一編號:

        AQTD00-202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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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統計調查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布日期:2022-07-08 15:59 ????信息來源:區政府辦公室

      各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意見》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統計工作的意見》 《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區統計調查工作,夯實統計基層基礎,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和統計服務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統計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立足錢塘實際,加快統計制度方法改革創新和統計信息化建設步伐,深入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不斷提升統計服務水平,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加快構建與區域治理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現代化統計調查體系,為高水平建設現代化國際化一流新區、全面展現高能級戰略平臺的政治擔當提供堅實的統計保障。

      二、主要目標

      推動統計調查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統計調查基層基礎不斷夯實,統計方法制度趨于優化,統計信用建設取得成效,統計法治建設縱深推進,統計隊伍素質不斷提升,統計數據質量持續提高,以高水平的統計調查服務助推我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三、強化統計調查工作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 統計調查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調查數據是各級黨委政府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與管理的重要依據。要進一步提高對統計調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定期聽取統計調查工作情況匯報,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街道、平臺和相關部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落實統計調查責任清單和任務清單,明確統計調查工作責任。

      (二)配強工作力量。按照有人員、有場所、有設施、有制度的要求,推動街道、平臺和村(社區)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各街道、平臺應明確分管統計工作的領導,落實承擔統計工作的職能科室,并明確1名科級干部擔任統計工作負責人。要合理配置與統計任務相適應的統計工作人員,各單位原則上需配備不少于3名統計人員從事綜合、一產、二產、三產等統計調查任務(專職人員至少1名),同時按照每80-100家企業(項目、樣本單位數量)配備1名統計員。省、市文件關于街道、園區級統計工作人員配置要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村(社區)必須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區級相關部門要根據統計調查任務的需要配備統計人員,明確分管統計調查工作的領導和統計負責人。要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部門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工作》的要求,積極開展以服務外包形式購買統計服務,支持基層統計工作高效開展。

      (三)落實責任擔當。各街道、平臺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計調查工作,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協調解決統計調查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難。要嚴格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保證統計部門、統計人員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責。要支持統計部門充分發揮信息、咨詢、監督的整體功能,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統計調查研究,及時提供統計信息。區統計局要加強對街道、平臺和相關部門統計調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嚴把數據質量關,以培訓、督查為抓手,推動全區上下形成合力,做實做強統計調查工作。

      (四)明確職責分工。區統計局作為全區政府綜合統計機構,牽頭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各項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開展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指導區級各相關部門、各街道平臺做好部門統計和屬地統計;區級各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部門統計各項工作,依法向區統計局報送部門統計相關數據,配合區統計局做好企業統計、企業項目入庫、重大普查等工作,指導本系統內各級開展部門統計工作;各街道、平臺在統計業務上受區統計局領導,負責組織、落實本單位轄區內政府綜合統計調查各項工作,夯實統計基層基礎,建立健全基層統計工作網絡和統計網格化管理,負責開展村(社區)、企業統計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對村(社區)、企業統計工作的業務領導和指導;各村(社區) 在街道的業務領導下,負責做好農業統計、住戶調查、普查及其他抽樣調查等各類涉村社統計調查工作。

      四、提升統計調查業務工作

      (五)加強業務規范化建設。 嚴格執行統計調查數據規范化管理有關要求,落實各環節管控機制。原始資料報送要數出有據、真實可靠;統計臺賬管理要立足實際、合理建賬;統計報表要編報統一、確保質量;數據審核要真實準確、邏輯合理;統計評估分析要協調匹配,全面真實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同時要做好統計調查資料保密工作,依法保守統計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

      (六)提高統計信息化水平。規范整合信息化基礎設施,優化完善區本級及街道、平臺統計網絡,確保兩級統計信息網絡穩定暢通。 要加強統計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統計信息資源,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打破信息孤島,促進統計信息資源共享,推動信息技術設備和手段在統計調查工作中的應用,提升統計調查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七)深化統計監測分析。 聚焦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運用統計數據科學監測經濟運行情況,及時把握經濟發展脈動,準確反映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產業轉型升級、新舊動能轉換、經濟發展質效等方面的新趨勢新進展。 要加強對經濟走勢的預警預測,著力把握經濟運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新動向,增強統計分析的準確性和針對性,切實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堅實依據。

      (八)豐富統計信息服務。不斷擴充統計公共信息數據和統計服務產品,提供更加實用的統計服務。及時發布經濟運行信息、相關數據及統計月報、年度公報、普查公報等,為各級黨政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的統計信息服務。 推進統計信息公開,加強數據發布解讀,強化發展成就宣傳效果,提高政府統計服務水平。

      五、加強統計調查隊伍建設

      (九)保持統計隊伍穩定。貫徹落實“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國家統計管理體制,各街道、平臺統計調查業務管理以區統計局為主,統計調查人員崗位如有調整,應當事先書面征得區統計局同意,并按規定辦理報備手續。要通過開展“最美統計人”“ 優秀統計網格長”“優秀統計員”等評選活動,充分調動統計人員工作積極性。

      (十)加強業務培訓指導。按照分級負責、分層實施的原則,區、街道(平臺)兩級要組織開展好入門型、專業型、普眾型和綜合型四類統計培訓,提高基層統計人員的工作能力、業務水平和統計法治意識。實行街道、平臺新上崗統計人員到區統計局短期掛職學習機制(1-3個月)和村(社區)及企業統計員輪訓制。各街道、平臺要加強對轄區內村(社區)及企業統計員業務技能、統計實務、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確保每名統計人員每年至少接受1次統計業務培訓。

      (十一)推進統計網格化管理。根據轄區內統計調查對象數量、行業區域分布、企業關聯度等因素按一定數量企業(20家左右)劃分統計網格。以區統計局及街道、平臺統計工作人員為指導員,重點“四上”企業統計員為網格長,打造基層統計整體智治網絡。要定期開展線上和線下統計活動,將統計網格打造成政企溝通、增進合作的服務平臺,業務培訓、經驗交流的學習平臺,政策解讀、統計普法的宣傳平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統計基層基礎建設,不斷推進我區統計管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六、加大依法統計建設力度

      (十二)健全統計信用制度。 落實國家統計局《企業統計信用管理辦法》和《統計從業人員統計信用檔案管理辦法》,對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依法采取相應措施。 加強統計誠信單位創建,通過培育和樹立一批依法統計典型,引導示范統計調查對象規范統計上報行為,保障統計數據質量。 嚴格統計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對統計失信企業及時對外公示。

      (十三)落實防懲造假機制。 嚴格落實《錢塘區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實施辦法(試行)》,不斷完善責任體系人員清單,健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全員、全過程、全領域的統計數據質量管控機制,規范統計數據生產、報備、發布、提供等工作流程,明確各環節工作要求和職責,落實數據質量責任制。

      (十四)加強統計執法監督。支持統計部門組建專門統計執法機構,配備專業執法人員,保障統計執法工作正常開展。完善統計執法體系和執法檢查制度,提高統計執法人員履職能力和裝備水平,嚴格落實統計執法“雙隨機” 制度。 對全面調查的統計基礎數據,有計劃地開展常規數據質量檢查,對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的統計數據,采取隨機抽查。 推動統計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等各類監督方式統籌銜接、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把統計監督與黨管干部、紀檢監察、追責問責結合起來。

      七、工作要求

      (十五)統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新時期新形勢下,統計服務需求日益增長,統計調查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壓力。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到加強和改進統計調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注重統計數據轉變到注重統計工作,為統計工作的高質量開展掃清障礙,做好保障。

      (十六)強化聯動,提高協作水平。 統計調查工作涉及的各單位要在做好各自領域統計調查工作的同時,強化統計交流溝通,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打破信息孤島,推動部門間統計數據共享,提高統計信息整體利用效率,加快構建現代統計調查體系。

      (十七)強化考核,提高實施效果。進一步完善統計調查工作考核方案,以責任清單、任務清單為依據,細化考核內容,避免“干好干壞一個樣、干多干少一個樣”,形成依法統計、科學統計的良好氛圍,提高統計調查工作質效。

      本意見自2022年7月30日起施行,由區統計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附件:AQTD00-2022-002-杭州市錢塘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統計調查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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